上海大学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创建时间:  2020-12-31     浏览次数:


一、学校简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现有30个学院、1个学部(筹)和1个校管系。设有91个本科专业;4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6个交叉学科博士点;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上海市高峰学科、16个上海市高原学科,9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是拥有国家试点学院的17所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首批高校之一,是中宣部、教育部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之一。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首批50所“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6年被教育部评为首批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9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9.21%,近五年就业率均居于上海市同类高校前列。

上海大学科研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高校先进行列。国际三大检索(SCI、EI、CPCI-S)收录的学术论文数分别位于全国高校第49、43、28位。上海大学拥有国际化的校园,截至2020年5月,学校已与51个国家和地区的210所大学或机构签署校际合作协议,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

二、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3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5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5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从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

(三)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按教育部要求,结合上海市和我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本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四)报名方式  

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1.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944,图文传真:(021)65988292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2.网上报名要求

1)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全天24小时)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3.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均应按所选报考点的要求进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所选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在网上确认时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试

1.入学考试由学校组织,考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4月,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等请及时关注上海大学研招网和招生学院官网信息。

2.考生应当在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学制

各专业学制同我校内地硕士生、博士生学制。硕士生学制一般2-3年,博士生学制一般3-4年。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录取通知书于2021年6月由我校研究生院函寄考生本人。

六、入学

新生于2021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我校“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录取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八.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如有变动,以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zs.shu.edu.cn/)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A楼611  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021)66134020,传真:(021)66132245

邮箱:yzb@oa.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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