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于6月29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邮寄地址为考生复试时自填地址,如需跟踪查询,请按照复试结束后考生本人带走的EMS单据的回执联单号通过邮政官网查询。
未提供以下材料的考生,录取通知书暂未发放,请尽快邮寄相关材料。
1.非定向生需提供材料:政审表、人事档案(外校应届生档案可在毕业后寄到我校,本校应届考生不调档案)、应届生还需提供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2.定向生需提供材料:政审表、定向协议(定向生人事档案不需寄往上海大学)
通讯地址为“自取” 或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或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8号”即上大南区 或 “延长路149号”的考生请凭本人(或代领人)有效证件到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A楼420室研招办自行领取。 联系电话:(021)66133763
上海大学研招办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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