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于7月5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邮寄地址为考生复试时自填地址,如需跟踪查询,请按照复试结束后考生本人带走的EMS单据的回执联单号或手机号通过邮政官网查询。
通讯地址为“自取” 或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或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8号”即上大南区 或 “延长路149号”的考生请凭本人(或代领人)有效证件到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A楼420室研招办自行领取。
注:2016级硕博连读生录取通知书均为自取。
联系电话:(021)66133763
其他说明:
一、未提供以下材料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暂未发放。
1.非定向生需提供材料:政审表、人事档案(外校应届生档案可在毕业后寄到我校,本校应届考生不调档案)、应届生还需提供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2.定向生需提供材料:政审表、定向协议(定向生人事档案不需寄往上海大学)
二、未提供以上相关材料的考生按照以下方式领取通知书:
1. 请在7月8日本周五前(因学校7月9日开始放暑假)携带相关材料到研招办领取本人录取通知书。
2. 7月8日还未领取的可在研招办值班日(假期值班表请在研究生院官网上查询)或9月2日报到当天携带相关材料到研招办A楼420领取。
上海大学研招办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