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由本人亲自递交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入手续,在此之前暂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请不要邮寄组织关系介绍信。
1.党组织关系转入
(1)外省市党组织关系转入: 党组织关系由外省市转入本校的,可同步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和开具纸质介绍信(如已确认网上转接成功的,也可不用开具纸质介绍信)。
上海市党管系统目前与中组部全国联网党管系统(“灯塔系统”)正在对接中,新生党员原党组织应在系统中将信息转给“中共上海大学XX学院委员会”。 党员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前需到原党组织核实信息并进行网上转出工作,网上确认转出后,党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上海大学相关学院报到,并到现党组织进行网上接转信息确认。对无法进行网上转接组织关系的有关党组织,仍按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外省市党组织关系须由新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出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大学XX学院委员会”去处填写“你处”或“上海大学XX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注: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属于中共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委员会, MBA中心属于中共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国际教育学院属于中共上海大学国际部委员会)。
(2)本市党组织关系转入:根据上海市委组织部要求,本市转接组织关系一般情况下在党管系统中进行转接,新生党员原党组织应在上海市党管系统里将信息转给“中共上海大学XX学院委员会”。党员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前需到原党组织核实信息并进行网上转出工作,网上确认转出后,党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上海大学各学院报到,并到现党组织进行网上接转信息确认。对无法进行网上转接组织关系的有关党组织,仍按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
注:介绍信由各二级党委统一收集,无需党员本人交至校组织人事部组织处。二级党委在核查新生党员档案后开具回执,若有缺项或有疑问及时跟原单位联系确认。各二级党委汇总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清单(附件2),于明年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文书档案归档。
2.党员发展情况档案投递: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正式党员的党员发展情况档案为本人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应与人事档案一起投递。特殊情况下,党员发展情况档案与人事档案分开存放且不方便放在一处的,可分开投递,投递地址与人事档案投递地址一致。
预备党员的党员发展情况档案可放入人事档案与人事档案一起投递,也可分开投递,投递地址与人事档案投递地址一致。
3.常见问题咨询电话:各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1;疑难问题咨询电话: 021-66132343(组织人事部组织处)、021-66134532(党委研工部)。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上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