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大学2019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相关事项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9-05-29     浏览次数:


1.上海市新生(单位集体户口除外)来校报到,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外省市新生(非全日制新生及全日制定向生除外)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户口在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能随意迁出,原来为农村户口可能涉及拆迁等经济权益的请慎重办理。

2.凡被我校录取的外省市新生(非全日制新生及全日制定向生除外)、上海市单位集体户口新生,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地址具体如下表:

校 区

学   院

落 户 地 址

延长校区

美术学院、电影学院、力学所、

新闻传播学院、MBA中心

上海市静安区 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

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上海研究院(应用经济学专业)

(其中经济、管理学院博士新生在宝山校区)

上海市嘉定区 城中路20号

宝山校区

上海研究院(社会学专业)及其他的所有学院、中心

上海市宝山区 上大路99号

入学后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申报户口。(注:除京、沪、津、渝四地外,其他省市新生的《户口迁移证》籍贯、出生地两栏须写到市或县级,例如:××省××市或××省××县。

3.办理方法

1)宝山校区2019级新生在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统一的时间安排,以学院(系、中心)为单位集体到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局指定的拍照点即大场派出所(上大路500号)拍摄身份证照;然后以学院为单位收齐《户口迁移证》后交保卫处办理户口报入事宜。

2)延长校区2019级新生到校报到后,按照校区的统一安排,凭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申报户口。

3)嘉定校区2019级新生入校报到后,按照保卫处的通知,以个人为单位,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递交保卫处。

4.时间限制: 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仅在入学当年办理(即20191231日之前),跨年度则不予办理。

5.咨询电话: 宝山校区:021-66134278;延长校区:021-56331897

嘉定校区:021-699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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