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定

创建时间:  2004-06-30     浏览次数:


  1. 复试时间:集中安排在4月19日~4月23日一周,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复试通知书为准。   2. 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50%)、英语口试(20%)、综合能力面试(30%)   各学院具体复试内容所占比例可以适当变动,以各学院复试通知书为准。   3. 复试结束后复试合格考生要到所在校区校医院参加体检。   4.每个复试合格考生由学院发以下材料:   (1)通知;   (2)调档函通知;   (3)政审提纲;   (4) 计划外自筹考生签计划外自筹协议(一式两份,当场签好);   注:如果是定向、委培生,一律到研招办签相关协议;

                          上海大学研招办                           2004/4/12





上一条:关于上海大学调剂信息及调剂考生通知

下一条:关于200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住宿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