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向外调剂手续

创建时间:  2007-04-13     浏览次数:


  一志愿报考我校需要申请调剂到外校的考生请注意: 调剂条件:   1.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教育部所公布报考专业所在门类的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2. 没有被我校拟录取。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调剂程序:   1. 4月5日至5月中旬,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申请调剂;   2. 考生接到调剂学校同意调剂通知后,参加复试,复试通过被拟录取的考生,向我校研招办提交调剂申请;   3. 接受调剂单位(学校)研招办出具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需注明已通过复试);   4. 我校研招办根据考生调剂申请和招生单位调剂试卷公函,通过机要向接受调剂学校邮寄初试试卷。初试试卷不允许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
注意:   (1)我校不再开具调剂信息表,考生通过调剂学校的复试后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书(下载2007年上海大学调剂外校申请表.doc)。   (2)考生调剂申请和招生单位调剂试卷公函请寄送或传真到上海大学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研招办,邮编:200444; 传真:021-66132245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4-13 




上一条:2007年报考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试卷调至外校考生名单(2007-6-15 13:35更新)

下一条:上海大学各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