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关于200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变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07-09-20     浏览次数:


  特别提醒考生: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最新文件,对网络教育学生如在2007年11月14日现场确认时不能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我校按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为:   ①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且大专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② 不得跨专业报考;   ③ 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阶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   ④ 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   此前解释与此通知如有不同,请以此通知为准。
上海大学研招办 200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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