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申请登记的对象:
已参加2008年工程硕士全国联考GCT成绩在21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具有学士学位的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无学士学位者不接受申请)。
已参加2008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总成绩在170分及以上、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的报考上海地区其他高校的考生。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登记的具体时间、地点:
2009年1月5日~年1月9日、2月2日~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地点: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行政楼410室,联系电话:66136618(仅限2月2日~2月11日拨打),联系人:李老师。
2.申请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2008年在职联考成绩单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08年资格审查表(工程硕士2009年正式入学前还需补交2009年资格审查表)。
研招办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