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注:考生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联考地点须在同一省市)。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及网址
2)外省市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7月上旬登录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09年7月16日~7月19日。
1) 上海市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报名地点为(就近择一):
现场确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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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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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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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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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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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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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路1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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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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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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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6:00
周六、周日照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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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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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东川路8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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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球楼(研究生院)
底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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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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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北一路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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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礼堂附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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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省市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报名。
注: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二.准考证发放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编排考场、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2009年10月15日~30日从网上(
www.shmeea.edu.cn)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凭下载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后下发正式准考证。
外省市准考证发放办法请关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通知。
三、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我校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
9月12日 闸北区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北大楼2楼研究生部。
9月13日~18日 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行政楼410室;
注:未进行资格审查造成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高校教师、法律硕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安排在12月中旬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手续:
报考者持现场确认后打印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大学研招办
20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