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及调剂流程

创建时间:  2010-03-29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0】3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我校的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及调剂流程特作如下说明:
  一、调剂政策
  1.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教育部复试分数线。
  2. 对报考照顾专业的调剂考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06或0801或0504)若调到其它非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A类地区教育部复试分数线。
  3. 调剂考生的外语语种必须符合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
  4. 调剂考生的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5. 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必须有数学;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只能由高到低调剂(例如: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为数学二,则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一的专业,只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同样道理,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为数学三,则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一或数学二的专业,只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三的专业;)。
  6. 报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可以调入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专业,但必须满足上述1、2、3、4、5条。
  7.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只能调剂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
  MBA专业可以调剂报考MBA或MPA的考生;
  社会工作硕士可以调剂报考社会学专业的考生;
  艺术硕士可以调剂报考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型考生;
  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可以调剂报考专业设有数学一或数学二的工学(08类)或管理学(12类)的学术型考生;
  其他工程硕士可以调剂报考专业中设有数学一或数学二的相近的学术型考生。
  8. 调剂项目管理的考生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9. 调剂优先原则:同等条件下并满足教育部及我校的调剂政策,按以下顺序优先选择调剂,1)院内调剂,2)校内(不同学院间)调剂,3)校外调剂。
  10.  其他未经说明的事项,以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二、调剂流程:
  (一)接收校外调剂程序:
  对于所有的调剂考生必须完成如下手续才能确定拟录取资格(进入拟录取名单):
  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添加考生到复试备选库,并网上发复试通知;
  3.考生网上点击同意参加复试;
  4.我校将通过复试的考生添加到待录取库;
  5.考生同意待录取。
  校外调剂的考生完成了上述手续,还须将其初试试卷(或开具证明)调入我校才能确定被我校拟录取。
  (二)校内调剂程序:
  1.院内调剂需征得考生同意,考生不需要考生登录 “全国招生信息网”。
  2.校内(不同学院间)调剂考生需先到一志愿报考学院领取“登记表”,调出学院签署意见后,由考生交到要调入的学院。考生需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完成所有校外调剂的流程。
  3.院内或校内调剂的考生不需要办理初试试卷的调入程序。
上海大学研招办 2010年3月26日




上一条:上海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通知

下一条:上海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