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研究生档案、政审表收到情况查询及党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事项的说明

创建时间:  2014-05-29     浏览次数:


  一、档案、政审表收到情况查询
  2014级研究生的档案及政审表(上海大学研究生录取政审表.xls)接收情况目前正在登记中,考生可以在6月4日后查询。我校将于6月上、中旬根据档案及政审表收到情况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的邮寄地址按复试结束后考生填写的快递单地址为准。其中应届生档案可延迟至毕业后邮寄,其录取通知书会按时发放。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三、户口迁移
  1、上海市新生(单位集体户口除外)来校报到时,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外省市新生(定向生除外),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2、凡被我校录取的外省市新生(定向生除外)、上海市单位集体户口新生,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地址一律填写“上海市上海大学”。入学后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学校武保处指定地点申报户口。(注:除京、津、渝三地外,其他省市新生的《户口迁移证》籍贯、出生地两栏须写到市、县级;并请在背面注明自己的学院、学号、身高及联系方式等附加信息。)   3、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仅在入学当年办理,跨年度则不予办理。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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