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您好!
首先祝贺您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在此我们热烈地欢迎您加入上海大学研究生队伍。
现将我校研究生入学报到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日期:2014年 8 月 30 日8:30~11:30。
二、报到地点:
1.宝山校区
报到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宝山校区研究生公寓(I楼和O楼之间)
2.延长校区:
报到地点: 上海市闸北区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延长校区第二食堂。
三、新生报到必须携带:
①
所有博士新生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和境外学历按报考须知要求带好证件)(报到时核查);②
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③户口迁移证(具体规定见本页第六条“户口迁移”);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写明学号)报到后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
四、新生随身携带下列物品:四季替换衣服、床上用品。
1.党组织关系转移(
在职定向生不需要转党组织关系)。
(1)外省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新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或由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出具,并经过
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转到
上海大学党委组织部,不能从××学校或××单位直接开到上海大学。
(2)本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可由新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党委组织部出具,直接转到
上海大学党委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转移(
在职定向生不需要转团组织关系)。
携带团员证,入校报到后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或直属团支部,由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或直属团支部统一到研究生工作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咨询电话:021-66134532
六、户口迁移
1.上海市新生(单位集体户口除外)来校报到,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外省市新生(定向生除外),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2.凡被我校录取的外省市新生(定向生除外)、上海市单位集体户口新生,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地址一律填写“上海市上海大学”。入学后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申报户口。(注:除京、沪、津、渝四地外,其他省市新生的《户口迁移证》籍贯、出生地两栏须写到市或县级,例如:××省××市或××省××县。)
3.办理方法
(1)宝山校区2014级新生在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统一的时间安排,以学院(系、中心)为单位集体到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局指定的拍照点即大场派出所(上大路500号)拍摄身份证照,然后到户口管辖地派出所即祁连派出所(锦秋路1238号)办理递交《户口迁移证》和提取指纹等户口报入事宜。
(2)延长校区2014级新生入校报到后,按
照校区统一的时间安排,以学院(系、中心)为单位,直接凭身份证到北门武保处递交《户口迁移证》。
(3)嘉定校区2014级新生入校报到后,按照武保处的通知,以学院为单位,直接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递交武保处。
4.时间限制
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仅在入学当年办理(即2014年12月31日之前),跨年度则不予办理。
5.咨询电话:
宝山校区:021-66134278:延长校区:021-56331897:嘉定校区:021-69982400
七、缴费:
上海大学研究生缴费采用银行代扣方式,应缴费用及缴费办法请见附件1 《上海大学2014年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
八、学籍卡、培养计划的登陆:
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第一个月内网上登录学籍卡与培养计划。信息登录错误或不完整将造成学生证副卡及 火车票优惠卡无法制作、课程成绩无法提交等,影响正常毕业。具体登录办法请留意“研究生信息平台_学生用”(网址: http://202.121.199.182:8080/gmis/default.aspx)的通知。
九、贷款:
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学费和生活费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对象、条件、手续和流程详见附件2 《上海大学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十、社区通知:见附件3 《关于宿舍空调和保管箱租赁意向的征询》
十一、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
、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生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
2、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
3、入学体检复查不合格者。
十二、乘车路线:
宝山校区: 上海火车站乘185路(新客站南广场)到终点站(上海大学宝山校区)、地铁7号线到上海大学站(上海大学宝山校区)、58路(恒丰路桥下)到终点站(上海大学宝山校区)。
延长校区: 上海火车站(新客站南广场)乘地铁1号线或乘95路、114路、741路到延长路站(上海大学延长校区)。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