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政审表收到情况查询及党组织关系转移、户籍迁移事项的说明

创建时间:  2018-05-07     浏览次数:


一、档案、政审表收到情况查询

  2018级研究生的档案及政审表接收情况目前正在登记中(政审表邮寄到录取学院)。我校将于6月上、中旬根据档案及政审表收到情况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邮寄地址以复试结束后考生填写的快递单地址为准。其中往届生档案必须于530日前寄到,档案未到录取通知书不能发放,应届生档案可延迟至毕业后邮寄,其录取通知书会按时发放。  

  政审问题请电话咨询各录取学院。  

档案邮寄问题咨询电话:021-66133763

======>查询档案、政审表收到情况(点击进入查询)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详见上海大学2018年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办理须知  

党、团组织关系问题咨询电话: 021-66134532-804(研工部)、021-66132343(组织部)  

 

三、户口迁移  

1.上海市新生(单位集体户口除外)来校报到,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外省市新生(非全日制新生及全日制定向生除外),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户口在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能随意迁出,原来为农村户口可能涉及拆迁等经济权益的请慎重办理。  

2.凡被我校录取的外省市新生(非全日制新生及全日制定向生除外)、上海市单位集体户口新生,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地址具体如下表:  

 

校 区      

        

落 户 地 址      

延长校区      

上海电影学院、力学所、微电子中心、MBA中心、上海美术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上海市静安区 延长路149      

嘉定校区      

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悉尼工商学院、上海研究院(经济学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上海市嘉定区 城中路20      

宝山校区      

其他的所有学院      

上海市宝山区 上大路99      

 

入学后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申报户口。(注:除京、沪、津、渝四地外,其他省市新生的《户口迁移证》籍贯、出生地两栏须写到市或县级,例如:××省××市或××省××县。  

3.办理方法  

1)宝山校区2018级新生在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统一的时间安排,以学院(系、中心)为单位集体到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局指定的拍照点即大场派出所(上大路500号)拍摄身份证照;然后以学院为单位收齐《户口迁移证》后交保卫处办理户口报入事宜。  

2)延长校区2018级新生到校报到后,按照校区的统一安排,凭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申报户口。  

3)嘉定校区2018级新生入校报到后,按照保卫处的通知,以学院为单位,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递交保卫处。  

 4.时间限制: 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仅在入学当年办理(即20181231日之前),跨年度则不予办理。  

 5.咨询电话: 宝山校区:021-66134278;延长校区:021-56331897;嘉定校区:021-69982400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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