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9-03-21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教育部教学〔2014〕13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凡在报名时没有通过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持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凡提供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者,或刻意隐瞒没有通过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事实的考生,即使参加了复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资格审查内容

1、应届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

2、往届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

3、同等学力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本科阶段八门主干课程成绩单;

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必须携带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外,还必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各学院复试通知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在校历年成绩大表原件(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提供)或复印件,于复试时交报考院(系)、中心的复试教师以供参考。

三、附加说明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上海大学研招办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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